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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华侨生联考招生简章

2021年武夷学院华侨港澳台联招招生章程

2021-05-02港澳台华侨生联考招生简章
2021年武夷学院华侨港澳台联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通过联招考试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以下简称联招)工作管理,认真贯彻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规范联招工作行为,保证联招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武夷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武夷学院(国标代码:10397),是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坐落在“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地”--武夷山。武夷学院办学地址:福建省武夷山市百花路358号。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学校设立联招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联招工作方案、确定招生计,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其成员由校领导和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华侨港澳台学生招收管理办公室(简称联招办)。

 学校监察部全程对联招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学校根据国家联招办统一公布的全国联招招生计划进行招生2021年度联合招生计划人数为5人。

学校2021年联合招生的科类为普通类,招收文史类、理工类学生,其中文史类招生专业为茶学、旅游管理、汉语言文学、物流管理4个专业,理工类招生专业为茶学、食品质量与安全、旅游管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生态工程、生物工程、建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物流管理12个专业。建筑学专业学制为五年,其他专业学制为四年。

 录取规则

 取工作实行网上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我校仅录取普通本科批次学校通过网上录取系统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提交至国家联招办,由审核确定录取名单。

第十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学校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志愿等要求,在国家联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择优录取新生,录取规则为按照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十二条考生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单科成绩的排序顺序为:文史类为中文、历史、地理、数学、英语;理工类为数学、物理、化学、中文、英语。

第十三条如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满足,将根据考生填写的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进行处理,如服从专业调剂,将被调配至尚未录满专业,如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考生可在联招办网站上查询录取情况。

 收费标准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根据闽价费[2014]183号文件精神,普通类本科专业:重点学科专业每学年5200元,其他一般专业每学年4800元。学费标准如有调整,以福建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最新文件中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第十六条 住宿为4人间,按每人1300/学年的标准收取学生公寓住宿费。住宿费标准如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最新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资助奖励政策

十七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勤、减、缓、补”七位一体的资助体系。

1、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先为其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采取相应办法予以资助。

2、奖学金  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500-1500元/人/年)、光明成才励志奖学金(4000元/人/年)、光明科技奖学金(300-3000元/人(团体))、学科竞赛奖学金(1000-10000元/团体;500-5000元/人),以及教育部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

3、社会助学金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有武夷学院虹润助学金、开明慈善基金武夷学院星空助学金、“光明关爱生命基金”学生重大疾病救助等多种社会助学金。

4、学费减免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以向学校申请学费减免。

5、特困补助  学生在学习期间因特殊性、突发性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可以向学校申请临时特困补助。

6、特困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特困新生入学时可申请路费补助、生活启动金等入学资助项目。

7、勤工助学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附则

第十 新生持加盖学校公章的《新生入学通知书》来校报到,入学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新生入学通知书》上的规定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 根据《武夷学院学生管理实施细则》,新生入学后,由学校组织进行身体检查,对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专业。

二十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凡不符合通过联招考试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十一 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有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壹年。

第二十学生在校期间,按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和《武夷学院华侨港澳台学生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学生可申请免修军训及政治理论课等课程(根据教港澳台[2016]96号《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的通知中第三章第十六条相关规定)。修完规定课程、修满学分即准予毕业,颁发武夷学院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毕业生,将授予其学士学位。

第二十 学校联系方式

询电话:+86-599-5137286   

传真:+86-599-5136076

网址:www.wuyiu.edu.cn

邮递区号:354300

二十三 本章程学校授权由校联招办公室负责解释。

 

 

 

                                       

                                          武夷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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