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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华侨生联考招生简章

扬州大学2021年华侨港澳台学生本科招生简章

2021-05-01港澳台华侨生联考招生简章
扬州大学2021年华侨港澳台学生本科招生简章

扬州大学2021年华侨港澳台学生本科招生简章

 

 

一、学校介绍

 扬州大学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全国率先进行合并办学的高校。1992年,学校由扬州师范学院、江苏农学院、扬州工学院、扬州医学院、江苏水利工程专科学校、江苏商业专科学校等6所高校合并组建而成。学校办学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1902年由近代著名实业家、教育家张謇先生创建的通州师范学校和通海农学堂。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设有29个二级学院和1个独立学院,124个本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2大学科门类。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29000多人,各类博、硕士研究生15200多人。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0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3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27个,博士后流动站20个;拥有国家级重点学科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省优势学科7个,省“十三五”一级学科重点学科6个,省一级学科重点(培育)学科3个,化学、植物与动物科学、工程学、农业科学、临床医学、材料科学、计算机科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等8个学科的ESI排名进入全球大学和科研机构前1%。学校师资结构合理,综合实力较强。全校现有教职员工6000多人,其中专任教师2500多人,医护人员2000多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1300多人,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外籍院士2人,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入选者3人、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入选者1人、教学名师入选者2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4人,“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7人,“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4人,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8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1人,“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4人。拥有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1个,教育部区域国别研究中心(备案名单)1个,部、省级重点(建设)实验室24个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共技术服务中心、研究院(基地)33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2个,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个、国家级科技特派员创业培训基地1个。目前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300多项,年科技总经费8.2亿多元,共有16项成果荣获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学校办学条件优良,对外交流活跃。校园占地面积4000多亩,校舍建筑面积160多万平方米。全校固定资产总值63.46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49亿元,图书馆藏书490.52万册,拥有直属附属医院、实习工厂、实验农牧场、动物医院等一批教学、科研、实习基地。学校注重开展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先后与56个国家(地区)的281所高校和研究机构建立校际交流合作关系。

 

二、报考指南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须在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高级中等学校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非学历教育经历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港澳地区考生,具有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具有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华侨考生,考生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均须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2年,两年内(指连续的两个自然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1个月按30天计算,不少于18个月即不少于540天),其中考生本人须在报名前2年内(即从2019年4月1日-2021年3月31日)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1个月按30天计算,不少于18个月即不少于540天)。

若考生本人或其父母一方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指连续的五个自然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1个月按30天计算,不少于30个月即不少于900天),且考生本人在报名前5年内(即从2016年4月1日-2021年3月31日)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1个月按30天计算,不少于30个月即不少于900天)的,也可参加报名。

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3月1日至3月31日,其中3月1日至3月15日为网上报名时间,3月16日至31日为报名确认时间。

网报入口: 所有参加全国联招的考生均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联招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eeagd.edu.cn/lzks/)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流程:注册--输入报考信息并上传材料--上传照片--缴付报考费(仅限内地考区,550元人民币/人)--预约现场确认时间(仅限华侨考生)--提交报名确认。报考费一旦缴交,恕不退还。

注意事项: 考生应上传个人证件正反面照片,所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均应在有效期内。

考生应提供其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须为学历教育)的证明材料。应届高中毕业生须上传毕业中学开具的毕业证明及高一到高三上学期的成绩单正本。往届生须上传高中毕业证书(证明)及高中三年成绩单正本。持国外学历的考生须同时上传我国驻外使(领)馆对其学历证明材料所做的认证书(中文版,须注明是否学历教育)。

持港澳地区学历的港澳台考生须在毕业中学所在地报考。

 

(三)考生应认真了解报考条件,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务必使用本人有效电子邮箱用于系统注册,联系方式应确保能联系上本人。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报名资格审核不通过,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现场确认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港澳台考生实行网上报名确认,由各考区负责确认在本考区考试的港澳台考生报名资格。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确认结果。确认不通过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有关信息并再次提交,逾期不再受理。选择在香港、澳门参加考试且报名确认通过的考生须按报名点要求按时缴交报考费,否则不予参加考试。华侨考生实行现场确认报名,由广州报名点(暨南大学)负责。

(二)报名结束后,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包括身份审核、学历审核及华侨考生的出入境记录审核。持内地(祖国大陆)学历的考生信息,由考生毕业中学所在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学历查验。

(三)联招办对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后,在网站公示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公示信息包括考生的姓名、性别、资格类别等。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并经公示的考生方可参加联招考试。公示后被举报查实资格造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和录取,已参加考试的取消考试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四、考试

(一)考试科目:理工类考试科目为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文史类考试科目为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每科满分为150分,每个考试类别满分为750分。

考试内容和要求参见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入学考试(理科、文科)考试大纲(第3版)》。

(二)考试时间:(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需调整考试时间或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等,具体工作安排或要求另行通知)

                5月22日(周六):09:00-11:30 中文          

                                 13:30-15:30 英语

                5月23日(周日):09:00-11:00 数学          

                                 13:00-15:00 物理、历史          

                                 16:00-18:00 化学、地理

(三)考试地点:全国联招分北京、上海、福州、广州、香港和澳门六个考区,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选定考试地点后不得再修改。

 

五、录取

参加联招考试的考生,按联招办规定的时间进行录取。当其达到国家规定的录取要求,身体健康,填报我校志愿,且联招考试成绩不低于联招第二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时,我校予以择优录取。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根据联招办相关要求,被录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须在当年7月15日至9月30日登录报名系统上传高中毕业证书(证明)及高三下学期的成绩单。

 

六、入学与身体检查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身体条件不符合入学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3. 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式变化,需调整入学报到流程及具体要求等,具体工作安排或要求另行通知。

 

七、收费标准

被录取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入学时,应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标准一致。相关费用清单将与《录取通知书》一同寄出。

 

八、其它

1.学生与同专业内地(祖国大陆)学生同住,按相应标准缴纳住宿费。

2.学生在校期间,按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管理。寒暑假可自费离境探亲访友。

3.学生在校期间按教育部发布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暂行规定》,学生可免修政治理论课等课程。修完规定课程、修满学分即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授予其相应学位。

4.学生毕业后,原则上应返回原居住地。

5.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

6.若教育部及联招办2021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九、联系方式

扬州大学 海外教育学院      

联系人:童苏阳老师

电子邮件:sytong@yzu.edu.cn

地址: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

学校网址:http://www.y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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