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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工学院2025年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

2025-05-09联考招生简章
常州工学院2025年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

常州工学院2025年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

 

作者:港澳台办公室发布时间:2025-04-14浏览次数:201
常州工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坐落在经济发达、文教昌盛、交通便捷、美丽富饶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常州。学校占地面积1500亩,现有20个教学单位,教职员工1413人,普通全日制在校生17000余人。经过四十多年的发展,学校现已成为一所工科为主、多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特色明显的应用型本科高校,各项办学主要业绩指标均位列全国700多所同类高校前20位,为社会培养输送了10万余名契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常州工学院2025年拟以全国联招方式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的通知》(联招〔2025〕2号)、《2025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等有关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与招生专业
 2025年招生计划拟为5人,拟招生专业如下:
专业代号 专业名称 科类 学制 学费
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理工类 4 5800
2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理工类 4 5800
3 智能制造工程 理工类 4 5800
4 飞行器制造工程 理工类 4 5800
5 交通运输 理工类 4 5800
6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艺术类 4 6800
7 车辆工程 理工类 4 5800
8 新能源汽车工程 理工类 4 5800
9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理工类 4 5800
10 电子信息工程 理工类 4 5800
11 自动化 理工类 4 5800
12 测控技术与仪器 理工类 4 5800
13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理工类 4 5800
14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理工类 4 5800
1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理工类 4 5800
16 软件工程 理工类 4 5800
17 通信工程 理工类 4 5800
18 物联网工程 理工类 4 5800
19 人工智能 理工类 4 5800
20 工程管理 理工类 4 5200
21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理工类 4 5800
22 土木工程 理工类 4 5800
23 建筑学(要求考生美术基础较好) 理工类 5 5800
24 数学与应用数学 理工类 4 5500
25 应用统计学 理工类 4 5500
26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理工类 4 5500
27 化学工程与工艺 理工类 4 5800
28 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 理工类 4 5800
29 复合材料与工程 理工类 4 5800
30 财务管理 文史类/理工类 4 5200
31 电子商务 文史类/理工类 4 5200
32 国际经济与贸易 文史类 4 5200
33 物流管理 理工类 4 5200
34 工商管理 文史类/理工类 4 5200
35 英语 文史类 4 5200
36 日语 文史类 4 5200
37 商务英语 文史类 4 5200
38 汉语言文学 文史类 4 5200
39 秘书学 文史类 4 5200
40 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类 4 6800
41 小学教育(师范) 文史类/理工类 4 5200
42 学前教育(师范) 文史类/理工类 4 5200
43 音乐学(师范) 艺术类 4 6800
44 产品设计 艺术类 4 6800
45 环境设计 艺术类 4 6800
46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类 4 6800
47 数字媒体艺术 艺术类 4 6800
 
备注:最终招生专业和计划以上报联招办审核公布为准。
三、报名与考试
通过联招考试报考我校的华侨港澳台考生,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发布的招生考试说明,参加统一联招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联招统一考试。具体报名、资格审核与考试事项,详见《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考生还可登录联招办网站查询联招考试的相关安排。
报考艺术专业的学生,请在5月10日前提交作品集至邮箱fao@oa.czu.cn。学校将于5月21日组织统一线上面试,并结合作品集与面试情况给出综合评分后,通知学生。
四、录取规则
学校按照联招办组织的网上统一录取进程完成录取工作。对于参加联招考试并填报常州工学院志愿的考生,达到联招办规定的录取要求者,我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五、入学资格复查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在报名、考试等各环节弄虚作假,或因身体条件不符合入学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对身体条件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不受限专业。
六、收费标准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江苏省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等各项费用,对华侨港澳台学生的收费标准与内地(大陆)同专业学生标准一致。
1.学费:工科类5800元/生.年,理科类5500元/生.年,文科类5200元/生.年,艺术类6800元/生.年。
2.住宿费:1000~1200元/学年。
以上收费如有变化以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
七、其他
1.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有效期至少一年。
2.华侨港澳台学生可申请免修思想政治类、军事类课程,其学分可由其它国情类课程(含公共选修课程)学分替代。
3.华侨港澳台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主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规定的总学分和其他各类学分,德、智、体等达到毕业要求,可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八、监督机制
学校港澳台办公室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和本简章开展招生工作。学校监督检查室负责对招生关键环节、重点事项等进行全程监督。学校监督检查室投诉电话:+86-519-88510051。
九、联系方式
常州工学院港澳台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辽河路666号(邮编:213032)
咨询电话:+86-519-88510193 张老师
邮箱: fao@oa.czu.cn
十、附则
本简章由常州工学院港澳台办公室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若有与教育部相关规定不一致处,以教育部相关规定为准。
 
 常州工学院
 202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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