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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华侨生联考招生简章

海南大学2022年 全国联合招收港澳台侨学生招生简章

2022-11-15港澳台华侨生联考招生简章
海南大学2022年全国联合招收港澳台侨学生招生简章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4号)并经教育部核准,制定本招生简章

海南大学2022年

全国联合招收港澳台侨学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4号)并经教育部核准,制定本招生简章。

 

  1. 学校简介

海南大学是于2007年8月由原华南热带农业大学与原海南大学合并组建而成的综合性重点大学,是教育部和海南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2008年12月,经国家批准成为“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2年,跻身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建设行列,先后获得“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等建设支持;2017年,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年,海南省委、省政府做出“聚全省之力办好海南大学”的重大决策部署;同年,海南大学成为教育部与海南省人民政府 “部省合建”高校,纳入教育部直属高校排序。

海南大学现有36个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42000多人,其中普通本科生33000多人,硕士研究生7000多人,博士研究生800多人,国际学生300多人,国际交换生(中国籍)99人,专任教师2500多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130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1300多人,现有国家级人才30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加拿大国家工程院院士、加拿大工程研究院院士1人,日本工程院外籍院士1人。聚集了院士、长江学者、杰青、万人计划领军人才等一批高层次人才。

学校坚持突出“热带、海洋、旅游、特区”四大特色,学科涵盖哲、经、法、教、文、理、医、农、工、管、艺等十一大门类。“作物学”入选“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建设有“热带农业”学科群、“文化旅游”学科群、“南海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学科群三个优势特色学科群,现有6个国家重点学科(含1个培育学科)、18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专业博士点、3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1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71个本科招生专业。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5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4个,国家一流课程5门,省级一流课程36门,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30门,国家课程思政示范课程2门,建有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含1个培育基地),19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部级协同创新中心,14个省部级工程研究中心,14个省级院士工作站,23个院士团队创新中心,11个省级人文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2个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3个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6个国家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其中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8个,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项目1门,国家级教学名师奖2个。

学校实施开放办学战略,构建了“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新格局,已达成合作的境外院校、国际科研机构和高校联盟197所(个),分别来自37个国家和地区。学校入选教育部第二批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已建成了国际学生教育“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培养体系。2017年与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合作设立“海南大学亚利桑那州立大学联合国际旅游学院”。

随着海南开启新一轮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海南大学又迎来了新的重大机遇。学校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要支持海南大学创建世界一流学科”的殷切嘱托,抢抓机遇,奋发有为。作为海南唯一和全国热带地区唯一、面向南海最前沿的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海南大学将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为加快美好新海南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须在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高级中等学校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非学历教育经历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以下简称全国联招):

1.港澳地区考生,具有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和②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

2.台湾地区考生,具有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和②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3.华侨考生,考生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均须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2年,两年内(指连续的两个自然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1个月按30天计算,不少于18个月即不少于540天),其中考生本人须在报名前2年内(即2020年4月1日—2022年3月31日)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1个月按30天计算,不少于18个月即不少于540天)。

若考生本人或其父母一方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一般情况下,具有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者,在遵守当地法律前提下,无须每年签证,可以凭权证多次自由出入居住国,也没有时间限制,不用去移民局更新或者延长手续。而合法居留资格,则是有有效期的,有效期满后必须到移民局办理延长手续才可以继续居留。居留期限是判断是否为长期居留权或永久居留权的主要依据。如“马来西亚第二家园计划”签证是10年有效期签证,应属于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指连续的五个自然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1个月按30天计算,不少于30个月即不少于900天),且考生本人在报名前5年内(即2017年4月1日—2022年3月31日)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1个月按30天计算,不少于30个月即不少于900天)的,也可参加报名。

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三、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1.2022年招生计划5人,最终录取人数根据申请人数确定,各专业计划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确定。

2.招生专业见附表。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3月31日,其中3月1日至15日为网上报名时间,3月16日至31日为报名确认时间。

五、报名方式、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和志愿填报

所有参加全国联招的考生均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联招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eeagd.edu.cn/lzks/)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情况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公布的《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https://www.gatzs.com.cn/gatzs/pz/hongkong/202202/20220221/2167184957.html#_bmsj)。

 

六、录取原则

1.参加全国联招考试且达到第一批本科批次划线;

2.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录取专业。

3.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考生,除了参加全国联招考试且达到艺术类批次划线,还需提交专业作品参加学校组织的术科考核且合格,否则不予录取。各专业提交考核材料要求如下:

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等专业:将自己创作的一幅绘画作品,或设计的一件作品拍照后提交照片(JPG格式)和作品说明电子文档;

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个人演唱自选歌曲录像视频(时间不超过3分钟);

音乐表演(器乐方向):个人演奏练习曲或乐曲录像视频(时间不超过3分钟);

舞蹈编导:个人表演舞蹈录像视频(时间不超过3分钟);

将以上作品文档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zsjycks@hainanu.edu.cn,邮件主题设置为“全国联招+香港或澳门或台湾或华侨(选一)+专业+考生中文姓名”,同时在邮件正文写明本人姓名、联系电话、来源地区(华侨、港或澳或台)、毕业中学、身份证号、微信号或QQ号、拟填报我校院校志愿顺序(1-4)、专业名称等信息。

网上提交作品开始时间为2022年3月1日,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6月15日前在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bkzs.hainu.edu.cn)的“特殊类招生—港澳台招生”栏目公布考核合格考生名单。

 

  1. 收费标准

    执行海南省收费规定(琼计价管[2002]832号文件,2022年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海南省物价局当年批复为准)

    学费标准:农科类和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4100元/学年,普通类专业4600元/学年,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方向)专业6600元,音乐与舞蹈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专业8800元/学年,软件工程(NIIT)专业13600元/学年,旅游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专业3万3千元/学年,国际旅游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专业6万元/学年。

    住宿费标准:4人间公寓1200元/学年,6人间公寓800元/学年,均有独立卫浴和空调。

     

  2. 奖助学金

    在校期间,可申请国家级、省级、校级各类奖助学金,奖励金额为人民币500元-30万元不等,具体金额标准如下:

    国家级奖、助学金:(1)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德智体全面发展、出类拔萃的优秀学生,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2)国家励志奖学金,面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3)国家助学金,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一档每年3800元/人、二档每年2800元/人;(4)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本科),特等奖每生每学年8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6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4000元。此奖学金具体发放名额以教育部港澳台办年度文件为准。

    省级奖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面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4000元/人。

    校级奖、助学金:(1)海南大学“双一流”留学项目,资助标准与所录取大学的世界排名相关;(2)综合奖学金,分为四个等级,奖金分别为特等综合奖学金4000元/人,一等综合奖学金2500元/人,二等综合奖学金1500元/人,三等综合奖学金1000元/人。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20%;(3)农科专业奖学金,面向农科专业二年级以上(含)且未获得农科专业新生奖学金学生,分为三个等级,奖金分别为:一等农科专业奖学金2000元/人、二等农科专业奖学金1000元/人、三等农科专业奖学金500元/人,分别按农科类各年级专业学生人数的5%、10%、38%评定;(4)海南大学“双困”毕业生就业扶助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毕业班学生,资助标准:800元/人;(5)单项奖学金,分为社会服务奖、学习进步奖、文体优秀奖,500元/人;(6)宝钢优秀学生奖、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何康农业教育科研奖学金等,奖励(或资助)金为3000-30000元/人不等;(7)临时困难补助,面向学生本人或其家庭遭受突发变故、疾病等因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学生,一事一议,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后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3. 其他

  4. 学校于7-8月份邮寄《录取通知书》给录取新生,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入学报到,报到时间及要求以《2022年新生入学须知》规定为准。新生入学后进行身体检查,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专业受限者商转其他专业。

  5.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艺术类专业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6. 进校后,大类专业入学新生,按照当年录取专业进行分流;非大类招生专业,可根据个人志愿优先申请转专业一次。

  7. 新生入学注册后,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和学校有关规定统一管理,完成学校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符合条件者颁发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符合合作大学(爱尔兰都柏林理工学院或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条件者,还可获得合作大学的学士学位证书。

  8. 除本简章外,学校还通过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澳门保送生、台湾学测生招生招收香港、澳门和台湾高中毕业生。

     

  9. 联系方式

    海南大学招生与就业处

    电话:+86(0)898-66837216、66266469 传真:+86(0)898-66260171

    邮箱:zsjycks@hainan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hainanu.edu.cn

    海南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bkzs.hainanu.edu.cn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 邮编:57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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