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2026年华侨港澳台本科招生简章
广西艺术学院2026年华侨港澳台本科招生简章
来源:招生办 作者:招生办 时间:2026-01-24 11:30 点击:140次 字号:【小 大】
广西艺术学院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现为文化和旅游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学校现有地处广西首府绿城南宁的南湖校区和相思湖校区,以及位于历史文化名城山水桂林的桂林校区,总占地面积611.02亩。
广西艺术学院前身是由我国著名音乐家满谦子先生和现代杰出画家、美术教育家徐悲鸿先生以及著名作曲家、音乐教育家吴伯超先生于1938年倡议建立的“广西省会国民基础学校艺术师资训练班”。1960年,升格为本科院校“广西艺术学院”。1980年,开办研究生教育。1990年,获批首个硕士学位授权点“音乐学(民族音乐理论)”。建校以来,满谦子、徐悲鸿、吴伯超、阳太阳、陈烟桥、陈良、黄独峰、朱培钧、陆华柏、李志曙等一批国内外知名的艺术家和艺术教育家执教治学、弘文励教,为学校发展奠定良好基础、积淀深厚底蕴。
学校现有艺术学、设计学、新闻传播学等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美术与书法、音乐、设计、舞蹈、戏剧与影视、风景园林、新闻与传播等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0个本科专业,形成了较为完备的高等艺术教育体系,其中美术学、音乐与舞蹈学为广西一流学科,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广西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研究中心(基地)18个。下设音乐学院等16个教学单位,1所艺术研究院。坐落于南湖校区的广西民族音乐博物馆是民族地区第一家民族音乐博物馆,已成为展示广西民族音乐文化、东南亚音乐文化的重要平台。
学校秉持“亲爱精诚”的校训精神,坚持“根植本土、多元融合、传承创新、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以“双一流”建设为引领,向着建设“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特色鲜明的综合性艺术大学”的宏伟目标奋勇前进,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报名条件
(一)考生须符合《202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公布的报名条件。
(二)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得报名参加全国联招考试和我校专业术科考试。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2026年拟招收华侨港澳台考生5人,招生专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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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招生专业(方向) |
学制 |
校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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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 |
音乐表演(演奏) 音乐表演(演唱) 流行音乐 |
四年 |
南湖校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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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育学院 |
音乐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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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院 |
舞蹈表演 舞蹈编导 舞蹈表演(国标舞) |
三、报名及考试
我校华侨港澳台本科招生专业均为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全国联招考试和专业术科考试。
(一)全国联招考试
考生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简称“联招办”)指定的“全国联招管理系统考生端”进行报名并参加考试。报名时间、报名方式、报名确认、资格审核、考试时间、考试科目等详见《202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
(二)专业术科考试
1.专业术科考试报名缴费时间
2026年3月15日10:00至3月31日12:00(专业术科考试考生报名考试费人民币220元/人,逾期不予受理专业术科考试报名缴费)
华侨港澳台考生报名时请登录广西艺术学院报名系统或使用手机登录“艺术升”APP,选择“华侨港澳台招生”考点进行报名缴费。
说明:“华侨港澳台招生”考点仅适用于华侨港澳台联合招生考生报考,台湾学测考生招生考试办法请查看《广西艺术学院2026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
2.线上确认时间
2026年3月15日10:00至3月31日17:00,考生通过“艺术升APP”进行线上确认,为节约考生宝贵时间,建议考生在完成报名缴费后立即进行线上确认。未线上确认,将无法参加考试,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3.考前练习
2026年4月2日9:00开通考前练习
4.考试时间
专业术科考试时间:2026年4月9日9:00至4月10日18:00
5.考试内容及要求
考试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1,网络提交视频拍摄要求详见附件2,请考生及时查阅,认真按要求备考。所有招生专业的全部考试科目均为必考科目,凡有缺考科目的,该专业成绩为不合格。
6.成绩发布
考生可于2026年4月底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本人校考是否合格。
四、录取原则
考生在专业术科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分数线且联招考试成绩达到联招办划定的艺术类院校(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最低分数线的情况下,我校根据联招办的投档考生,以及招生计划数,按专业术科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收费标准
(一)专业考试收费标准:
专业考试考生报名考试费人民币220元/人。
(二)学费标准:
音乐表演(演奏)、音乐表演(演唱)、舞蹈表演、舞蹈表演(国标舞)专业(方向)预缴学费标准为人民币13200元/生﹒学年。
流行音乐、音乐教育、舞蹈编导专业(方向)预缴学费标准为人民币12000元/生﹒学年。
(三)住宿费标准:
南湖校区学生宿舍4-10人间:人民币650-1350元/生﹒学年。
六、入学与资格复查
(一)入学报到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延期报到者,请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说明延期报到原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延期报到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两周,对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新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二)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复查和专业复测。凡通过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徇私舞弊方式录取入学的新生,一经查实,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入学体检标准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七、在校管理及毕业
(一)学生在校期间,高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进行管理。
(二)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将授予其学士学位。
八、其他说明
(一)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学校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对华侨港澳台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二)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相关政策变化,学校将适时调整招生简章,并及时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三)本简章由广西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招生办电话:0771-5333126,5317393(传真)
招生信息网址:https://zsb.gxau.edu.cn
学校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南湖校区)
邮编:53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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